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德阳市、广汉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制定行政审批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体制机制。
2.负责划入的行政许可和其他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对审批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向有关部门推送行政审批结果信息;负责划入行政许可和其他事项的收费工作。
3.负责统一组织行政审批涉及的联合现场踏勘、联合图审、联合验收、联合评审、技术论证、社会听证等实质性审查工作。
4.负责清理规范划入行政许可和其他事项的前置条件;对划入的行政许可和其他事项办理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并对部门行政审批标准化、高效化办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服务;
5.负责对下放到乡镇的行政许可和其他事项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
6.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网上办事和行政审批的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7.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规范中介机构服务投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承接上级审批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和其他事项以及向上级审批部门转报审批事项申请资料。
9.广汉市行政审批局挂大数据管理局牌子,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大数据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协调推进、督促指导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日常工作。
11.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督促指导全市“放管服”改革,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相关规定和考核办法。
12.负责拟定全市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和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资源开发应用、互联互通、共享开放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等工作。
13.负责大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大数据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等社会组织工作;承担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4.统筹协调全市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电子政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5.统筹全市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主要工作思路
认真按照中央、省、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目标,坚持做到“三个对标”: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对标国家、省、市改革目标任务,对标政务服务先进县市,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等各项任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2.计划取得突破性进展或阶段性成效的工作
①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成第二批事项划转和第一批国土、住建39项事项移交;优化大厅布局,引入水、电、气、通讯等便民服务,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②实行“全科无差别受理”,实施“综合咨询、受审合一、分类审批、一窗发证”模式运行审批工作,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持续推行“主题式”审批,推出100项高频事项主题式审批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
③继续推进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为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覆盖奠定基础。
3.拟采取的重点措施及实施的重点项目
①推进大数据工作,实施“城市之眼”项目,逐步推进“数字监管”“数字城管”“数字旅游”“数字企服”等大数据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政府决策和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持续推广省一体化平台运用,做好德阳大数据交换平台对接,打造政务服务超市;完善“微政务”公众号功能,实现微政务与现实体大厅的数据对接,方便群众办事。
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产业园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现建设项目从签订协议到开工60个工作日完成;探索更多审批事项下放园区和审批“直通车”服务延伸至园区所有项目,逐步实现“园区办事不出园区”和“就近办、马上办、多办点”的目标。
③探索广汉与青白江等周边区县同标准审批、跨区域审批事项,实现成德同城融合先行区审批事项的融合,融入成都“大港区”建设试点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下设三个事业单位:广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广汉市行政审批技术审查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其中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2019年纳入,自主独立核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行政审批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2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905.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7.1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2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16.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2.44万元,卫生健康1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77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比2019年减少49.01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收入预算总额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8.14万元,主要是因为结转上年中央空调和厕所改造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223.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17.15万元,占25.9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5.87万元,占74.0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122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3.58万元,占53.44%;项目支出569.43万元,占46.5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5.87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9.01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905.8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799.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2.44万元,卫生健康1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5.8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49.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9.48万元,占88.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4万元,占5.79%;卫生健康支出16.18万元,占1.78%;住房保障支出37.77万元,占4.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9.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3.卫生健康支出16.1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7.7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3.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3.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8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根据德委编发〔2017〕6号成立广汉市行政审批局,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第一批从部门划转到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服务事项184项审批、涵盖了市行政审批事项大部分的办件量,按照行政审批局新的“一窗受理、受办分离”运行模式的要求,各业务股室需配备咨询岗,负责排号、网上登记、发表等工作,先进经验的形成离开不了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及邻近县市审批局的指导而产生的接待费用。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25%。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 2020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19年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9年外出下乡踏勘所需,特租有车辆,因此为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2019年将公用经费中的1万调整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广汉市行政审批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2.3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1.17万元,下降8.5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广汉市行政审批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66.57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空调改造项目和首套印章购买服务。0.58万元用于厕所改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广汉市行政审批局的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XX(款)XX(项):指XX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