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其他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化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根据全市农村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及相关政策,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化经营、市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工作;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和农田基本建设中的农业项目。
(3)承担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调整、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负责向省、市有关部门争取和分配农机补贴资金。
(4)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信息体系、执法体系、质监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5)负责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负责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
(6)负责组织实施农业资源区划和规模、设施、效益、生态农业建设及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拟订农村能源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村再生能源的合理利用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城乡沼气净化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7)负责拟订农业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负责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8)承担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管理和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肥料、农药、农膜、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种子、种苗、兽药、肥料、饲料等产品的行政监督管理等工作。
(9)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饲料饲政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禽畜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疫情调查、发布疫情并指导、组织动植物疫病扑灭工作。
(10)负责依法查处农业违法案件,加强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和日常执法;严厉打击抢购套购、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机、兽药、肥料、饲料等行为;依法查处私屠滥宰及定点屠宰场点各种违法行为。
(11)承担统筹协调农村经济综合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工作,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12)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3)负责推进农机化工作;负责农机化专项资金的计划、编制、分配、管理、使用和监督;负责农村机电提灌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农机化政策、法规、信息的综合传递;负责对农机企业、农机修造网点、农机销售网点实施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农机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立项工作;负责监管农机产品、农机商品、农机维修、农机作业的质量。
(14)负责指导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用于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和农业工程的动力机械、拖拉机、农用运输车、作业机械及其设备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农机跨区作业工作。
(15)负责农业局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技术干部的选拔推荐工作。
(16)负责全市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管理和产业行业管理;配合市环保局做好对全市饮用水资源监督、管理、保护工作。
(17)负责原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农业办公室)职责及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我局将按照中央省市和广汉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围绕乡村振兴和发展现代农业,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为契机,坚持创新理念,深化农村改革挖掘农村发展活力,继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预计全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0%以上。
1.积极创建广汉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组建产业园管理机构,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推进生产基地、粮油加工、科技支撑、农业品牌系、农产品销售、农业服务等体系建设,确保明年通过农业农村部的首次验收。
2.促进一三产业融合发展
延长农业产业链,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业整体效益。着力发展“三品一标”,夯实品牌质量根基,培育壮大“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农产品品牌体系。培育优质、竞争力强的农业品牌,持续推动本地优质特色农产品产业链的打造,让更多的群众知晓我市的特色农产品。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契机,规划建设广汉市乡村振兴示范区、稻虾公园、稻花公园等农旅融合区,通过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旧院落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促进广汉乡村旅游发展,积极争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和示范村。协助办好桃花节、垂钓节、采摘、品果、观花等各种形式特色体验活动,挖掘涉农旅游、休闲、度假等活动的农耕文化内涵,使农旅互动成为带动农业增收、增效的新引擎。
3.继续实施质量兴农战略
(1)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狠抓项目申报,并围绕农业产业园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1.5万亩以上,新建、技改提灌站2座、新增粮食烘干设备10台(套),主要农作物农机化综合作业水平达83%以上。深入开展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大力推广粮油作物优质专用品种,建立15个绿色高产高效万亩示范片。
(2)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以开展“农业质量年”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积极开展乡镇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大力推广网格化移动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能力。
(3)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监管。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5%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强化包虫病、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统筹做好血吸虫病等其他动物疫病综合防控,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加强畜禽屠宰企业监管,监管率100%。继续巩固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成效。
(4)多措并举稳定生猪生产。通过严格落实生猪调运规定,从严处理违规调运案件。对生猪生产销售环节实行网格化管理,持续强化泔水喂猪监管等措施确保无非洲猪瘟疫情发生。鼓励企业储备猪肉保供,对屠宰企业放宽政策,协调猪源,保证我市猪肉供应。落实补助政策,支持规模养猪场提档升级。整合涉农项目开展养殖污染治理和种养循环发展。落实2019年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流动资金贷款2%贴息政策。
4.继续推进人才振兴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以青年农场主、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为重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人。
5.继续推进生态振兴
(1)牵头做好“四大革命”工作。一是按照上级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目标任务的要求,做好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二是整合项目资源,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建议中央在人居环境整治上资金政策上给于倾斜和支持;积极主动协调整合部门资金,充分整合自然资源、财政、农业、住建等相关部门的项目资源,向人居环境治理适度倾斜,增强创建动力,巩固创建成果。三是继续做好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和彩钢棚整治的牵头工作,确保我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2)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农业产业体系。狠抓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两大体系建设。巩固秸秆综合利用成果,持续保持秸秆100%综合利用。继续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确保畜禽养殖场整治成果,加强对已关闭养殖场、已治理养殖场和河道禁养情况的定期巡查,确保关闭彻底,无外排粪污,无河道养殖行为。不断完善粪污收集处理、沼渣沼液转运、田间利用链条。大力推广物理、生物等防控技术,推广稻鸭共生示范区片面积3000亩以上,绿色防控20万亩次。
6.继续推进农村改革
(1)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工作部署,继续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向其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建立市场主体;指导经营性资产较多的村开展账务分设,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2)继续做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继续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后续工作,力争在2020年完成暂缓社的确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档案资料整理及移交工作;强化土地流转监督管理,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政策扶持,实现“三权分置”,激活土地经营权,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3)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经营主体示范创建行动,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个,家庭农场20个。
(4)深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扩大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打通各闭环系统,达到资源优化、共享的目的,不断完善广汉市数字乡村运营支持平台。
7.继续推进脱贫攻坚
2020年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将按照国家、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要求,持续以绣花功夫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用好用活产业扶持基金,带动贫困户创收增收,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继续强化农业技术培训和指导,强化和巩固智力脱贫成果;持续推进产业扶贫,使产业成为贫困户致富增收的支撑。
8.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聚焦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招标投标、涉农补贴发放等重点领域,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坚决防止跑冒滴漏、吃拿卡要、权力寻租等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深化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深化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零容忍,严惩“微腐败”。
二、部门概况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为行政单位,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广汉市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118.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312.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806.0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118.2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45万元,农林水支出17383.8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8118.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806.08万元,占76.7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12.21万元,占23.2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1811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1.42万元,占19.10%;项目支出14656.87万元,占80.9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118.29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12.2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45万元,农林水支出3577.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12.2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113.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45万元,农林水支出3577.7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08万元,占8.63%;卫生健康支出110.93万元,占2.57%;住房保障支出251.45万元,占5.83%;农林水支出3577.75万元,占82.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3.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3.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36.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18.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4.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76.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977.02万元,主要用于:广汉市农业农村局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33.50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测报点工作劳务费、沼气集中供气站后期维护管理、安全宣传等经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749.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广汉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20年预算数为150.10万元,主要用于:狂犬病防制、血吸虫病防制、专项消毒及疫情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1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0年预算数为7.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质量安全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社会事业(项):2020年预算数为447.94万元,主要用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面的支出。
1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2.7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防疫员劳务费、冷链系统用电等支出。
16.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9.49万元,主要用于: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1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51.4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61.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95.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66.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相同。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减少15万,单位公务用车核减5辆,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辆。2020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单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广汉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29万元,比2019年预算498.79万元减少32.50万元,下降6.5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广汉市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0.00万元,主要用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原分子生物学实验室改造。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广汉市农业农村局的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