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3.负责交通行业普法和维稳工作。
4.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职责,包括客货运输市场、出租汽车和城市公交车、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运输场点建设工作的监管;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本市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关系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调控。
5.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重点公路、水路工程建设;负责我市城乡公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按规定负责渡改桥规划、督促工作;监督我市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
6.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和公路产权及路政管理。
7.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交通建设施工安全作业;负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救助打捞的管理;负责船员培训和发证的归口管理。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落实全市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推广新的科技项目,加强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
9.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监督管理全市交通行业国有资产。
10.负责交通行业人才预测和教育培训工作。
11.负责有关交通运输涉外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12.负责对辖区内的公路、桥梁等建设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3.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14.承办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既是决胜期,也是攻坚期。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成德干线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四好农村路,探索城乡公交一体化,努力推进我市交通运输事业新发展,为我市建设成德同城先行融合区当好先行。
1.聚焦外联内畅,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继续协调做好天府大道北延线、成绵高速扩容等重点项目建设的要素保障工作;协调推进天府机场快速通道、德阳工业大道、德阳绕城高速的各项前期工作。抓好域内道路提档升级,加快推进三江大桥、城际列车客运站、向新路等项目,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廉政。
2.巩固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充分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为契机,全力推进“公路+”模式,助力我市产业、旅游、扶贫、乡村振兴等融合发展。结合“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工作,突出特色优势,重点加强对区域内旅游道路的规划建设,不断提升路网服务水平。推进通组、通院落道路建设,满足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2020年,计划改扩建道路52公里,完成桥梁15座。
3.坚持规划引领,抓早抓实项目储备
立足我市区域优势,围绕全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充实和加强项目储备工作,形成“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的可持续发展格局。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积极争取政策及资金支持。
4.抓好公共交通发展,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继续推广新能源电动公交车,引领绿色出行,力争纯电动公交车达到80辆以上。根据市民出行需求,进一步优化城市公交运行。开展出租汽车延续经营审批和车辆更新工作,积极探索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努力让群众出行更加方便快捷。
5.立足长远发展,积极谋划轨道交通
结合成都地铁规划建设情况,加大与省、市相关部门对接,加强基础设施共享,重点做好市域铁路S10、S11线的规划衔接。
6.夯实安全基础,深化平安交通建设
聚焦重点领域,狠抓客货运输、工程建设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7.深化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要以主题教育为新起点,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和“三重一大”制度,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确保廉洁、高效、有序推进交通运输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汉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广汉市公路路政管理所和广汉市地方海事处),其他事业单位1个(广汉市公路养护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广汉市交通运输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544.0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25.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18.4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544.0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77.3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563.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92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74.54万元,主要是因为编制2019年年初预算时未编制上年结转收入,2020年完善预算编制增加上年结转收入,并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5544.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718.43万元,占49.0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5.61万元,占50.9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554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42万元,占18.28%;项目支出4530.62万元,占81.7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44.04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74.54万元,主要是因为编制2019年年初预算时未编制上年结转收入,2020年完善预算编制增加上年结转收入,并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5.6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8.43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77.3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563.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25.6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543.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4万元,占3.52%;卫生健康支出30.95万元,占1.10%;交通运输支出2622.20万元,占92.80%;住房保障支出72.92万元,占2.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2卫生健康支出30.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2622.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及按照规定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经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2.9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3.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2.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90.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59%。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减少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25%,主要原因是公路养护所2019年新增车辆4辆(车辆编制新增4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执法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
2020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19年预算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公路养护所2019年新增车辆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3.9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960.58万元,下降61.40%,主要原因是2020年压减经费支出,同时2019年部分项目支出编制在运行经费中。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03.86万元,主要用于成都地铁3号线延伸至广汉等3条交通项目预可研编制费、公路绿化养护购买服务、办公购电脑空调等。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生育、工伤、事业保险缴费经费。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指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等。
1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公路养护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指海事管理方面的支出。
14.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公共交通运营补助(项):指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的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