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单位的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实施检查;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水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水利行业工作的政策和规章、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
3、负责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乡用水总体规划,审查开发利用方案,切实地管理好、保护好水资源。
4、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水土保持的普查及调查,掌握全市范围内水土保持基本状况。
5、负责全市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流域治理等工程的技术指导,并负责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监督及资料收集、统计和归档。审查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做好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6、负责全市水政监察和水利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乡镇之间水事纠纷,查处水事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7、负责对全市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管理、监督。
8、负责全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拟订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上报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9、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监测、规划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
11、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的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临时占用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
12、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指导群测群防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及应急预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山洪灾害防治;负责指导江河、水库、涉河工程等洪水防御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负责指导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13、指导全市水利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抓住项目争取和实施这个核心,理解和掌握中央和省上水利投入的重点和领域,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不断加大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力度。
一是加大水利渠系建设力度。计划实施2019年广汉市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对6座小型水库进行维养)、广汉市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完成连山镇龙泉村和尚堰的水毁修复。
二是加大江河堤防建设力度。完成“7.11”洪灾损毁堤防(土溪河段)的恢复重建和绵远河连山至松林段防洪治理工程;启动湔江西高段水毁修复工程建设;抓好湔江和兴段防洪治理、石亭江薄弱环节系统治理项目的相关前期工作,争取在2020年开工建设。
三是加大骨干水源建设力度。完成广汉市龙井堰水闸工程收尾工程及水闸调试和试运行工作;继续抓好第二水源和三星湖河湖连通工程建设;继续抓好万工堰取水枢纽工程、龙泉水库小升中项目、天府北湖的包装争取工作。
四是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在加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农村饮水工程服务质量,对全市已建人饮工程加强建后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程产权。大力推行城乡饮水一体化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管理、企业经营的饮水一体化模式,逐步实现城乡饮水同网、同质、同价。完善农村供水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制定水源污染和爆管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水质监测工作力度,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并对各项目乡镇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督导。
五是加大水美新村建设力度,提升水利改善民生能力。按照“以水兴业、以水富民、以水美村”的发展思路,结合乡村振兴,以农田水利和骨干水源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水利建设管理提档升级为抓手,不断提升水利灌溉保障、防灾减灾、水资源配置、水利改革创新水平。力争在2020年完成2-4个“水美新村”建设。
六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继续深化和推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抵押融资、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组建灌溉合作社;国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政府购买服务等试点工作;继续实施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七是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协调相关联络员单位,落实好各级河长巡河工作;抓好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和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四乱”等专项工作;加快建设“一河一档”,对河湖渠堰库塘坝等档案资料进行完善;进一步加快河长制信息平台“智慧河长”建设,力争将全市主要河湖渠堰库纳入系统,实现智能化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围绕河长制的6个工作任务,以年度任务清单为支撑,完成好各个项目建设;加强宣传,做好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提升河长制湖长制全民知晓率,倡议社会人人参与保护河湖关爱河湖。
八是抓好河湖划界确权工作。按照省、市要求,逐步开展河道和重点渠系的划界确权工作,首先完成四条大江大河的划界确权,在6月前完成14条河流、23条干支渠、6座水库及3座水闸的划界工作,9月前完成报告,出具成果。
九是提升水利综合管理能力。切实抓好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水资源保护的手段和能力,进一步抓好防汛减灾、砂石治理、扫黑除恶、水利脱贫攻坚、财务管理、江河渠系岁修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汉市水利局下属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广汉市水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699.1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06.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693.0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699.1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76.84万元,医疗卫生54.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04万元,农林水支出12341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188.48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结转项目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2699.1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693.01万元,占7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6.11万元,占24%。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1269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8.05万元,占13%;项目支出11001.07万元,占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699.12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188.48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结转项目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6.1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176.84万元,医疗卫生54.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04万元,农林水支出2647.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06.1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95.4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要求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84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54.24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27.04万元,占4%;农林水支出2647.99万元,占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1:2020年预算数为0.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2:2020年预算数为2.43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2020年预算数:115.71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6:2020年预算数:57.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1101:2020年预算数:15.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6.卫生健康支出2101102:2019年预算数:39.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7.农林水支出2130301:2019年预算数为432.51万元,主要用于:广汉市水务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农林水支出2130399:2019年预算数为907.42万元,主要用于:广汉市水务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2019年预算数为127.04万元,主要用于: 住房公积金的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98.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56.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41.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2020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2%。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原则,我单位厉行节约,加强管理,严格控制。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广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广办发〔2014〕19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3%。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公务用车5辆。
2020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19年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水利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水利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广汉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2万元,2019年无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广汉市水利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89.13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防治系统运行维护费51.38万元;河湖划界390万元;沱江流域水资源调度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管理及运行费用147.7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广汉市水利局的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