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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7-17 来源:市住建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有关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管理;制定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等

(2)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制度建设,拟订全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市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正常开展。

(3)主管全市建筑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和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准入;负责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社会中介机构资质及个人执业资格的初审或审批;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等。

(4)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质量;贯彻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和规划勘察设计市场;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

(5)负责拟订全市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市政、园林、环卫企业资质和供水、污水处理、燃气经营许可的初审或审批。

(6)负责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工作。

(7)指导全市风景名胜工作。贯彻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贯彻国家和省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政策;规划和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贯彻执行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全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9)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10)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双拥”统战侨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1)承担经省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一)狠抓基层党的建设,不断推进住建系统各项工作上台阶

1.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重新修定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坚持建章立制,住建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

2.坚持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学习贯彻,加强党的思想意识形态建设。局党委坚持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 “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宣传新思想、新成就,激发全局干部职工为实现中国梦干事创业的精神力量。

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加强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对住建局A级风险点进行了再次梳理调整,着力加大对全局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

(二)坚持分区分级,全面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1.高度重视,不折不扣落实各级各项防控措施。专题研究疫情防控和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城市社区和建筑施工工地疫情防控,确保了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和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两不误、两促进”。

2.主动作为,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疫情发生以来,住建局成立4个建筑施工疫情防控工作组共出动巡查人员和检查用车,检查工地,张贴各类通告,发放宣传手册。在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中,积极协调各方物资,帮助建筑施工企业筹集防疫口罩、各类消杀药品和体温枪。

3.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属地政府狠抓小区疫情防控。出台《关于物业企业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物业企业全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组织三个巡查组协助各街道办指导物业企业开展防疫工作。对北区、老城区、南区三个重点区域有物业服务的商业小区进行全覆盖督查。

4.联防联控,配合三星堆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住建局积极响应市委号召,组织党员先锋突击队开展党员入户先锋行动,分别对三星堆镇三星村、米花村等12个村进行宣传、指导防疫工作。

(三)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着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持续深化“放管服”,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2.坚持服务宗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四)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促投资稳增长

1.狠抓在建项目建设。道路GN38(深圳路西段改造)、道路GN3(天津路东段)、福州路改造、新丰镇雨污分流改造等。

2.精心谋划储备项目,积极推动前期工作。

3.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一是包装策划当地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请下达专项债券额度。二是申报佛山路西段、沈阳路等一般债券项目,等待资金落实;三是包装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等待资金落实;四是包装申报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其中,城市智慧供水、城区公共停车位建设、鸭子河龙井堰防洪整治和城区公共厕所建设已通过初审,等待资金落实。

(五)严格房地产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加快推进问题楼盘化解。坚持“一楼一策”的原则,分别制定化解措施,明确要求,整改落实时限,全力抓好牵头巡视问题的整改工作。

2.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一是实行商品房明码标价销售。出台了《关于稳控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明确要求商品住房按照“一套一标”的方式明码标价进行销售;二是严格预售资金监管。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户监管,严格审查销售资金支付使用,办理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三是将房地产中介纳入管理。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市场环境。

3.狠抓房地产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

(六)鼓励建筑企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市场占有份额

1.扎实开展建设领域重点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按照省纪委、省住建厅、德阳市住建局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广汉市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设置广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举报箱、举报电话及邮箱,召开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廉政谈话暨警示教育会。

2.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办理建筑业资质审批和信息采集工作,严格审核施工、监理人员信息。

3.坚持应统尽统,狠抓建筑业产值入库。

(七)强化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着力提高城市人居生活环境

1.高标准完成旅游名县配套建设。房湖公园成功创建成为2A级景区,完成“房湖夜月”夜间景观打造,房湖公园已经成为广大市民休闲,观景、锻炼的打卡网红点。完成金雁湿地公园标识标牌更新、绿化改造,增加 “智慧卫生间”1座。同时完成包括雒城门、高速路南站出口、航天大桥头北等景观绿化改造。

2.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及时整改发现问题。维修人行道地砖、修补车行道路面,更换排水检查井井盖、雨水窗、雨水窗盖板,清淘排水检查井、清淘雨水窗、疏通排水管道,并对城市桥梁进行专业检测工作。

3.完善城市防洪预案,落实工作措施。按照城市防洪工作职责,严格防汛值班值守和应急抢险工作,做到闻令即动,召之即来、战之必胜。

4.强化城市光彩和照明管理。加强路灯昼夜巡视,落实全城区道路、广场及部分小区路灯配电箱(控制箱)、变压器、线路、灯杆、基础等路灯设施进行日常维护检修,对景观光彩工程照明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城市路灯照明亮灯率达98%以上。同时,完成了2020年春节城市亮化和氛围营造工作,街头国旗悬挂成为广大市民竞相同框打卡的特色景观。

(八)执行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助力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着力培育创建中心镇,特色小城镇。积极开展省级特色小城镇的培育创建工作,开展“百镇建设行动”扩面增量工作。

2.围绕群众安居梦想,保障住房安全,推进扶贫新村建设。一是开展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鉴定专项排查,全市7455户建档立卡户,通过鉴定安全、改造安全、保障安全等方式保障住房安全;二是完成新版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录入和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小助手APP核验工作;三是全力以赴抓好农房质量安全,由市住建局村镇股、质安站组成联合技术指导小组,到各镇(街道)对在建农房进行巡查、技术指导。

3.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持续开展彩钢棚(房)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联动推进、源头防控、长效管理等手段,完成农村彩钢棚(房)整治。

4.加快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九)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守安全生产底线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建设领域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召开专题工作会、业务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向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单位传达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筑牢安全第一思想防线,建立抓长抓常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2.全面推行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清单管理。印发实施了《广汉市住建行业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广住建发〔2020〕93号),对建筑行业落实清单制管理要求,督促指导试点企业制定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检查清单》等清单,使我市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3.扎实开展建设领域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暨安全大检查。我局会同市应急局联合开展建设领域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暨安全大检查活动,聘请建筑行业专家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我市在建工程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安全专项大检查,通过专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和整治,进一步增强我市建设领域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

4.严格消防审查备案和验收工作。工作中,市住建局严格把好消防备案和验收关,对未达到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工程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十)继续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的通知》的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城市社区和建筑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十一)紧盯目标任务,攻坚克难,稳步推进目标任务的完成。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方式,强化核查监管,加强源头治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

(十二)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拆迁责任单位协调沟通,推动征地拆迁进度,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加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市建筑行业不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二、部门概况

住建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住建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289.3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16.56万元、上年结转672.7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总额为7289.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62.81万元,医疗卫生80.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577.68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58.95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7289.3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72.79万元,占9.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72.39万元,占70.9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44.17万元,占19.8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728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2.35万元,占37.21%;项目支出4577万元,占62.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89.35万元(含上年结转672.79万元),当年财政安排支出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58.95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收入包括:1、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72.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44.17万元;2、上年结转672.79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262.81万元,医疗卫生80.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577.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72.3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453.52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262.81万元,占5.08%;医疗卫生80.76万元,占1.56%;住房保障支出353.6万元,占6.84%;城乡社区支出4475.22万元占86.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62.81万元。

其中:

2080501——离退休人员:1.01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3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2.28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86.14万元。

主要用于:住建局(含下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方面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80.76万元。

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5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9.26万元

主要用于:住建局(含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医疗、卫生健康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4475.22万元,

其中:

2120101——行政运行:338.36万元

2120103——机关服务:1841.09万元

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督:60.52万元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事务49.69万元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27.51万元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952.84万元

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05.21万元

主要用于:住建局(含下属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用等。

4. 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353.6万元。

其中:

2210301——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164.27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89.33万元

主要用于:住建局(含下属单位)公房维修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12.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38.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
374.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132.83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含下属单位)专项业务费(非专审)和项目(专审)及基金项目支出等。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4.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减7.6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增加。

  住建局(含下属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4辆。

2020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基金2020年预算安排支出1444.1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污水处理支出和广汉市城市路灯电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住建局(含下属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3.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住建局(含下属单位)的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7月17

预算公开表_[353] 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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