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含下属单位)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制订广汉市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
2、按照市政府对城市管理的要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对涉及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3、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工作,在广汉市城市规划区内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和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8)行使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4、负责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的处罚;城市雕塑、户外广告、霓虹灯、标语栏、橱窗、宣传栏的审批、管理和违规行为的处罚;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的审批和管理;查处各类乱挖、乱占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垃圾处理。
5、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对城市综合管理的意见,办理有关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来信来访,承办人大、政协有关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议案、提案;受理涉及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举报投诉。
6、开展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宣传、动员,组织单位和个人参加爱国卫生各项活动;组织开展卫生城市、卫生集镇、卫生村(社)和卫生单位的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以改水、改厕为工作重点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开展杀灭鼠、蚊、蝇、蟑螂(亦称“四害”)活动;负责爱国卫生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健康教育活动。
7、组织协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管理标准;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交叉、管理空白以及执法等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协调,提出解决方案,明确管理责任,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协调处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应急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督考核工作。
8、承担经省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9、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化。紧紧围绕我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与指挥下,积极稳妥做好城市综合执法体制和大部门制改革工作,加快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加快与城市管理紧密相关的各市级部门、乡镇、单位管理重心的下移、加快城市综合管理网格单元的细化完善、加快建立紧密协作、整体联动的“合纵”机制,逐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综合管理格局。
2.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的法制化。牢牢抓住《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这一利器,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抓紧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以强有力的执法震慑,加速市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理念以及文明素质的培育和养成。
3.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切实坚持“城市是管出来的”理念,逐步创建“服务在前,管理规范、执法兜底”“三位一体”新模式,以街道分类管理标准的不断细化完善为依托,以城市管理严管街的进一步打造为示范,以“整洁、优美、有序、满意”为要求,以“强督查、严考核”为保障,精益求精,细致入微,以绣花的功夫推进“精细管城”。
4.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扎实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精细管城强基础,狠抓落实转作风,担当奋斗树形象。定期开展“城管政事廉连问”, 曝光问题,督促整改,追责处罚;以告知书形式明确职责及奖惩办法,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探索开展“星级中队”“文明之星”“办案能手”评比创建活动,打造一流的城管队伍,干出一流的城管业绩,管出一流的城市形象,
5.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市场化。始终遵循“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的原则,专人专项并整合各方力量,加快在建、筹建项目的落地,加快城市管理相关事项购买社会化服务,积极争取上级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城市管理紧密相关的项目资金。
6.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按照按照省、德阳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相关要求,通过内引外联,积极探索,制定方案,明确计划,逐步开展智能执法单兵系统、智慧停车系统、智慧环卫系列的建设。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0,944.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830.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3.3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944.0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500.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74万元,其他支出86.44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20.64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按预算要求,年初充分规划了本年度专项项目资金,实现预算的指导意义。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0,944.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3.39万元,占1.0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81.81万元,占73.8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748.82万元,占25.12%。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10,94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0.32万元,占37.74%;项目支出6,813.69万元,占62.2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888.04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241.28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按预算要求,年初充分规划了本年度专项项目资金,实现预算的指导意义。
收入包括:上年结转113.39万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81.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748.8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500.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74万元,其他支出86.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81.8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58.43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按预算要求,年初充分规划了本年度专项项目资金,实现预算的指导意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41万元,占2.17%;卫生健康支出54.46万元,占0.67%;城乡社区支出7,725.19万元,占95.59%;住房保障支出126.74万元,占1.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1.1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广汉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16.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58.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35.2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及执法大队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19.19万元,主要用于环卫所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2120101-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20年预算数为250.32万元,主要用于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2120104-城管执法:2020年预算数为1505.41万元,主要用于:广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70.4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综合整治业务等非专审项目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0年预算数为5,024.03万元,主要用于①执法局城区公厕改造经费;零星绿地补植,健康绿道、养护费拨付高新区绿地养护市场化招标过渡期养护经费;零星绿地补植、健康绿道养护费;乡镇生活垃圾统一转运补助费;天府旅游名县创建项目经费;②环卫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购买社会服务等项目资金。
10.城乡社区支出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775.00万元,主要用于航展广金路段风貌治理项目经费。
11.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0年预算数为126.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30.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71.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59.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50%,主要原因是预计2020年各单位到我单位调研、交流、指导接待任务会增大。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其他用车10辆。
2020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748.8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748.82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按预算要求,年初充分规划了本年度专项项目资金,实现预算的指导意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748.82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121302-城市环境卫生:2020年预算数为1,117.53万元,主要用于①执法局城市园林及苗圃日常管理经费(高新区绿地养护费);乡镇生活垃圾集中统一转运招标经费(从乡镇转运到焚烧场);零星绿地补植、健康绿道养护费(超合同期部分)等项目经费;②环卫所2019年11-12月运往德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费221.29万元;2020年1-12月运往德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费(80%部分)1120万元;站前广场日常保洁经费(2020年招标费)40万元;生活垃圾填埋场“5.30”险情应急处置工作25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1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4.88万元,下降8.7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176.44万元,主要用于①执法局购置办公设备;城市园林及苗圃日常管理经费(高新区绿地养护费);乡镇生活垃圾集中统一转运招标经费(从乡镇转运到焚烧场);零星绿地补植、健康绿道养护费(超合同期部分);②执法大队购置办公设备和执法记录仪;③环卫所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购买社会服务。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俺单位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得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 2120104-城管执法: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2120199;只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 2121302-城市环境卫生: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扫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2129901-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14.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其他支出-2299901其他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公共能科目的支出项目。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