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人民法院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依法审判由广汉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负责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和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负责审理本院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5.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6.总结法院审判工作经验,向上级法院请示有关适用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
7.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管理本院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院法官、法警、书记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并做好法官等级评定、法警警衔评授的上报工作。
8.监督本院全体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政教育。
9.承办其它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为民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脱贫攻坚、绿色发展等中心工作,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巡回审判等便民举措,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
坚持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量。以司法制度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深化家事审判、繁简分流、庭审实质化改革,加快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进程,推动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升级。
打造队伍,夯实审判基层基础。促进队伍不断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增强干警推动广汉振兴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审判工作良好态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汉市人民法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广汉市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2612.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89.4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22.6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612.1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246.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2.50万元,医疗卫生47.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82万元,其他支出57.1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广汉市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2612.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89.4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22.6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22.65万元,占12.3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9.49万元,占87.6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261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6.04万元,占67.99%;项目支出836.10万元,占32.0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12.14万元,比上年减少345.94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信息化建设速度加快,同时建设项目进度加快,智慧法院项目已竣工。全面落实反浪费法,坚持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指导思想,在严格按要求压缩支出的情况下,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收入包括:公共安全收入2246.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2.50万元,医疗卫生47.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82万元,其他57.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广汉市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2612.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89.49万元,比上年增加169.5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612.1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246.32万元,占85.99%;社会保障和就业152.50万元,5.8%;医疗卫生47.30万元,占1.81%;住房保障支出108.82万元,占4.17%;其他支出57.19万元,占2.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246.32万元,,主要用于:广汉市人民法院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52.5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3. 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47.3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预算数108.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其他支出57.19万元,主要用于:两庭建设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6.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6.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14.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其他对家庭和个人补助5.43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和生活补助。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6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22辆,特种技术专业用车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人民法院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人民法院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广汉市人民法院的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XX(款)XX(项):指XX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