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3.负责交通行业普法和维稳工作。
4.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职责,包括客货运输市场、出租汽车和城市公交车、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运输场点建设工作的监管;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本市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关系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调控。
5.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重点公路、水路工程建设;负责我市城乡公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按规定负责渡改桥规划、督促工作;监督我市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
6.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和公路产权及路政管理。
7.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交通建设施工安全作业;负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救助打捞的管理;负责船员培训和发证的归口管理。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落实全市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推广新的科技项目,加强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
9.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监督管理全市交通行业国有资产。
10.负责交通行业人才预测和教育培训工作。
11.负责有关交通运输涉外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12.负责对辖区内的公路、桥梁等建设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3.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14.承办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我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继续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扎实推进交通重点项目,持续优化公共交通,为我市深度融入成都都市圈、加快建设成德同城先行融合区提供交通支撑、贡献交通力量。
(一)服务六稳六保,完成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巩固当前交通运输经济恢复向好的势头,坚持以项目促投资、促发展,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二)聚焦重点项目,推动成德交通互联互通。继续协调做好天府大道北延线、成绵高速扩容等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工作;协调推进天府机场快速通道、德阳绕城高速的各项前期工作;推进三星堆旅游大道宝成铁路下穿工程、三星堆旅游大道改扩建工程及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升级改造项目。
(三)坚持规划引领,抓早抓实项目储备。做好我市“十四五”交通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积极争取政策及资金支持,充实和加强项目储备工作。推进广汉市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停车场、三星堆景区旅游服务保障配套设施项目、旌江干线至易家河坝景区连接路、连山至三水易家河坝景区路等债券项目。
(四)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充分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为契机,全力推进“公路+”模式,助力我市产业、旅游、扶贫、乡村振兴等融合发展。结合“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工作,突出特色优势,重点加强对区域内旅游道路的规划建设,不断提升路网服务水平。计划完成农村公路50公里。
(五)强化运输保障,持续改善群众出行条件。继续推广新能源电动公交车。正式投运广汉市城际列车汽车客运站,做好运营线路分配,完成配套公交枢纽场站的投入使用。有序开展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持续优化公交线路,探索推广社区巴士及定制公交,努力让群众出行更加方便快捷。
(六)立足长远发展,积极谋划轨道交通。积极配合开展市域铁路S11线前期工作,继续做好地铁3号线延伸至广汉、S10及S12三条轨道线路规划对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汉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广汉市公路路政管理所和广汉市地方海事处),其他事业单位1个(广汉市公路养护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617.7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617.7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617.7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5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404.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16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92.12万元,主要是因为2021年新增天星和旌江租地费用,新增城际列车客运站建设资金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361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17.7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361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31万元,占29.25%;项目支出2559.42万元,占70.7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17.7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92.12万元,主要是因为2021年新增项目预算(含天星旌江干线租地费及城际列车客运站建设资金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17.73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5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404.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17.73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增加792.12万元,主要是因为2021年新增项目预算(含天星旌江干线租地费及城际列车客运站建设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59万元,占2.89%;卫生健康支出32.53万元,占0.90%;交通运输支出3404.45万元,占94.10%;住房保障支出76.16万元,占2.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2卫生健康支出32.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3404.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及按照规定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所需经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6.1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8.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9.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99.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1.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增加6.67%,主要原因是交通局局机关2020年末新增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现有公务用车16辆,其中:执法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其他用车3辆。
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20年预算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交通局局机关2020年末新增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6.5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32.66万元,增加21.97%,主要原因是2021年统计数据时将运转类项目经费统计至机关运行经费中。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购电脑复印机等。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所有专审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固定资产原值713.38万元。共有车辆1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其他用车3辆,主要是用于路政巡查、公路养护巡查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生育、工伤、事业保险缴费经费。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指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等。
1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公路养护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指海事管理方面的支出。
14.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公共交通运营补助(项):指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的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