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广汉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市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广汉市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上级处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全市专业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上级相关要求,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及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市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协助上级和行政审批局开展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准入工作。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改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评估、评价、培训、咨询等中介组织的监督检查。
(19)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3)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市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24)有关职责分工。
①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市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②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市应急管理局与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等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a.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市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b.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贯彻实施相关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森林火情的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森林防火巡护、森林火源管理、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及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地质灾害、森林火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c.市住建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地震监测台网(站);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强化全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制定全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抢险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d.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市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e.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③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a.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改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b.市发改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2021年重点工作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汉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广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735.3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35.3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35.3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50.98万元,医疗卫生15.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1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2.37。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2.2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73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5.3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73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98万元,占68.54%;项目支出231.35万元,占31.4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5.3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2.22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5.3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50.98万元,医疗卫生15.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1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2.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5.3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2.2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8万元,占6.9%;卫生健康支出15.84万元,占2.1%;住房保障支出36.14万元,占4.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2.37万元,占8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401.02万元,主要用于:广汉市应急管理局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款)05(项):2021年预算数为50.98万元,主要用于:广汉市应急管理局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10(款)11(项):2021年预算数为15.8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36.1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款)01(项):021年预算数为231.3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事业发展相关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3.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8.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85.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20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广汉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4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6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广汉市应急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广汉市应急管理局的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款)01(项):指广汉市应急管理局(含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