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制订广汉市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
2、按照市政府对城市管理的要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对涉及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3、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工作,在广汉市城市规划区内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和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8)行使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4、负责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的处罚;城市雕塑、户外广告、霓虹灯、标语栏、橱窗、宣传栏的管理和违规行为的处罚;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的管理;查处各类乱挖、乱占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垃圾处理。
5、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对城市综合管理的意见,办理有关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来信来访,承办人大、政协有关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议案、提案;受理涉及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举报投诉。
6、组织协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管理标准;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交叉、管理空白以及执法等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协调,提出解决方案,明确管理责任,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协调处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应急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督考核工作。
7、承担经省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精细管城”。一是抓稳抓实道路扬尘、餐饮油烟、违章搭建、户外广告、占道经营等重、难点工作。二是以“扫干净、收干净”为目标,以“强督查、严考核”为保障,重视基础工作提质增效,加强市场化公司监管。同时,加快镇江路垃圾压缩中转站改建,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并纳入全市总体规划。三是成立巡查小组,分区域排查问题,落实整改。同时,融入绿色理念,打造特色立体绿植示范街道。四是加快升级完善“平安雒城”可视化城管指挥中心,最大化发挥新系统管理功能。五是统一规划、建设蕴含广汉历史文化元素的夜经济固定场所,发展夜间经济。
(二)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好教育、民政、商务、退役军人事务、档案、发改、经信等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划转,进一步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做好相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一是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环保站、生活垃圾分类智能投放箱等分类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强示范片区建设,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普遍实行垃圾分类。三是加大餐厨垃圾非法收运整治力度,加快开展环评等前期工作,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监管体系项目建设。
(四)巩固深化环境综合治理。将暗访与明查结合、将资金投入与严格考核结合,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进一步推进市场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收入预算总额为11,212.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212.1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212.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821.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8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81.54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新增下属单位(城市维护所)1个,相应经费开支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1,21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95.09万元,占68.6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517.08万元,占31.3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11,21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7.56万元,占38.24%;项目支出6,924.61万元,占61.7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424.3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63.08万元,主要是构改革,新增下属单位(城市维护所)1个,相应经费开支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95.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924.6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821.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95.0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86.72万元。主要是因为1、执法大队志愿兵工资等费用减少;2、执法局专项项目较去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75万元,占2.49%;卫生健康支出59.57万元,占0.77%;城乡社区支出7304.9万元,占94.93%;住房保障支出138.87万元,占1.8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1.1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广汉市环境卫生所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27.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63.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37.2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及执法大队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22.34万元,主要用于环卫所、城市维护所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2120101-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21年预算数为240.87万元,主要用于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2120104-城管执法:2021年预算数为1,323.90万元,主要用于:广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53.0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城乡综合整治业务等非专审项目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1年预算数为5,358.41万元,主要用于①执法局城补助乡镇生活垃圾治理经费、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试点示范项目、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资金;②环卫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购买社会服务等项目资金;③城市维护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28.7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创天府旅游名县(城市旅游服务环境提升项目经费)、创天府旅游名县北海路口(电视台)节点绿化景观改造工程、创天府旅游名县佛山路、贵阳路绿化改造应急工程、创天府旅游名县关于108国道及玉林路绿化应急改造、创天府旅游名县贵阳路公厕改造、创天府旅游名县旅游集散中心外旅游公厕改造、创天府旅游名县绿化零星改造应急工程项目、创天府旅游名县迎检线路内基础设施完善工程、航展广金路段风貌治理费(精神堡垒塑造,飞街天桥美化)。
11.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138.8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87.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06.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81.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4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减少16.7%,主要原因是2021预计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1082.00%,主要原因是环卫所将环卫专用车辆维护保养费用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车2辆,环卫特种用车76辆。
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4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517.0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68.27万元。主要是环卫所开支的:1、2020年1-12月运往德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费(20%部分)315.62万元;2、2020年12月运往德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费(80%部分)106.75万元;2021年1-12月运往德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费(80%部分)128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3,517.08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121302-城市环境卫生:2021年预算数为3,517.08万元,主要用于1、环卫所2020年1-12月运往德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费(20%部分)315.62万元;2、2020年12月运往德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费(80%部分)106.75万元;2021年1-12月运往德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费(80%部分)1280万元;3、维护所项目安排支出1174.89万元(健康绿地周边绿化养护、设施维护保洁及停车场维护费、高新区绿地养护费、北京大道(收费站-宏达立交)及金雁湿地公园、狮子堰公园绿地养护费);4、乡镇生活垃圾集中统一转运招标经费639.8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48万元,下降6.6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831.76万元,主要1.执法局用于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试点示范项目;2.执法局乡镇生活垃圾集中统一转运招标经费;3.环卫所用于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购买社会服务1669.95万元;4.环卫所公厕采购80万元;5.环卫所办公设备购置2.5万元;6.执法大队办公设备购置及开发区中队执法车辆购置;7.维护所开支连山镇沿山公路景观绿地养护项目、北区道路绿地养护购买社会服务、健康绿道周边绿化养护设施维护保洁及停车场维护购买社会服务、高新区绿地养护购买社会服务、北京大道(收费站-宏达立交)及金雁湿地公园狮子堰公园绿地养护购买社会服务、货车租赁购买社会服务、机械租赁购买社会费用1342.2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的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俺单位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得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2120101-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2120104-城管执法: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2120199;只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2121302-城市环境卫生: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扫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2129999-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14.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其他支出-2299901其他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公共能科目的支出项目。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执法局与执法大队)
表6-1后其余表格.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环卫所与维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