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依法惩罚各类刑事犯罪。一是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二是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
2、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3、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及司法公正。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 坚持政治为首,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上更有高度。常态化扫黑除恶,将司法办案、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创新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充分运用好文化遗产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持续助力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
2. 坚持司法为民,在做实民生检察上更有温度。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做好群众诉求的“小事”,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持续发力;用好司法救助制度,推动司法救助与民政救助、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建设;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3. 坚持厉行法治,在维护公平正义上更有力度。强化刑事诉讼和刑事执行检查监督;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加大虚假诉讼惩治力度;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突出解决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
4. 坚持培根铸魂,在打造过硬队伍上更有态度。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建带团建、优队建,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落实好“三个规定”,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检察人员考核,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广汉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390.8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90.8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9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85.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0.69万元,医疗卫生31.47万元,教育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1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10.9万元,主要是因为今年无新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139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0.8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139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7万元,占84.02%;项目支出222.16万元,占15.9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90.8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10.9万元,主要是今年无新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0.8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185.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0.69万元,医疗卫生31.47万元,教育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90.8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10.9万元。主要是因为今年无新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5.53万元,占85.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69万元,占7.24%;教育支出5万元,占0.36%,卫生健康支出31.47万元,占2.26%;住房保障支出68.17万元,占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2022年预算数为1185.53万元,主要用于:广汉市人民检察院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100.69万元,主要用于:广汉市人民检察院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社会保险费等。
3.卫生健康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31.4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68.1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经费支出。
5.教育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干警职工教育培训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5.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03.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1年预算保持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按每车3万元预算,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勤车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6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6.87万元,增加4.6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广汉市人民检察院的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支出:指检察机关的基本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广汉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