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德阳市、广汉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制定行政审批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体制机制。
2.负责划入的行政许可和其他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对审批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向有关部门推送行政审批结果信息;负责划入行政许可和其他事项的收费工作。
3.负责统一组织行政审批涉及的联合现场踏勘、联合图审、联合验收、联合评审、技术论证、社会听证等实质性审查工作。
4.负责清理规范划入行政许可和其他事项的前置条件;对划入的行政许可和其他事项办理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并对部门行政审批标准化、高效化办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服务;
5.负责对下放到乡镇的行政许可和其他事项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
6.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网上办事和行政审批的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7.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规范中介机构服务投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承接上级审批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和其他事项以及向上级审批部门转报审批事项申请资料。
9.广汉市行政审批局挂大数据管理局牌子,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大数据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协调推进、督促指导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日常工作。
11.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督促指导全市“放管服”改革,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相关规定和考核办法。
12.负责拟定全市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和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资源开发应用、互联互通、共享开放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等工作。
13.负责大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大数据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等社会组织工作;承担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4.统筹协调全市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电子政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5.统筹全市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广汉市行政审批局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行“综窗”审批办件、“一网通办”、跨区通办、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等服务举措,着力优化服务行为和提升审批效率,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汉打造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下设四个事业单位:广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广汉市行政审批技术审查服务中心、广汉市大数据中心、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其中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2019年纳入,自主独立核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行政审批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3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430.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3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59.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8.43万元,卫生健康30.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98万元;收入比2022年减少23.49万元,主要是因为减少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外网IPV6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143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0.2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143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69万元,占58.64%;项目支出591.58万元,占41.3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30.2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3.49万元,主要是因为减少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外网IPV6项目。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430.2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259.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8.43万元,卫生健康30.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0.2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3.49万元,主要是因为减少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外网IPV6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9.66万元,占88.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43万元,占6.18%;卫生健康支出30.19万元,占2.11%;住房保障支出51.98万元,占3.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9.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4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3.卫生健康支出30.1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1.9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8.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7.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81.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
主要原因是根据德委编发〔2017〕6号成立广汉市行政审批局,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第一批从部门划转到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服务事项184项审批、涵盖了市行政审批事项大部分的办件量,按照行政审批局新的“一窗受理、受办分离”运行模式的要求,各业务股室需配备咨询岗,负责排号、网上登记、发表等工作,先进经验的形成离开不了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及邻近县市审批局的指导而产生的接待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广汉市行政审批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47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广汉市行政审批局的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