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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28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其他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化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根据全市农村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及相关政策,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化经营、市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工作;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和农田基本建设中的农业项目。

(3)承担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调整、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负责向省、市有关部门争取和分配农机补贴资金。

(4)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信息体系、执法体系、质监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5)负责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负责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

(6)负责组织实施农业资源区划和规模、设施、效益、生态农业建设及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拟订农村能源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村再生能源的合理利用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城乡沼气净化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7)负责拟订农业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负责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8)承担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管理和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肥料、农药、农膜、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种子、种苗、兽药、肥料、饲料等产品的行政监督管理等工作。

(9)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饲料饲政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禽畜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疫情调查、发布疫情并指导、组织动植物疫病扑灭工作。

(10)负责依法查处农业违法案件,加强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和日常执法;严厉打击抢购套购、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机、兽药、肥料、饲料等行为;依法查处私屠滥宰及定点屠宰场点各种违法行为。

(11)承担统筹协调农村经济综合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工作,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12)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3)负责推进农机化工作;负责农机化专项资金的计划、编制、分配、管理、使用和监督;负责农村机电提灌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农机化政策、法规、信息的综合传递;负责对农机企业、农机修造网点、农机销售网点实施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农机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立项工作;负责监管农机产品、农机商品、农机维修、农机作业的质量。

(14)负责指导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用于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和农业工程的动力机械、拖拉机、农用运输车、作业机械及其设备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农机跨区作业工作。

(15)负责农业局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技术干部的选拔推荐工作。

(16)负责全市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管理和产业行业管理;配合市环保局做好对全市饮用水资源监督、管理、保护工作。

(17)负责原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农业办公室)职责及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聚力学习贯彻明方向。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德阳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广汉市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全面系统学习,确保全系统上下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对标对表中央、省市提出的新战略新要求新任务,聚焦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等重点,精准施策、强力推进,擦亮广汉农业农村金子招牌。

二是聚力粮食安全稳生产。加快“天府粮仓”核心区建设,压紧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构建“五员共护天府粮仓”工作体系,确保粮食播面稳定在65.5万亩以上、粮食总产31.5万吨以上;扎实推进良田建设、高产创建,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加大现代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深化院地合作、科技转化,建设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强化各类农业政策保障,调动务农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增产增效;坚定树立大食物观,全力保障畜牧渔产业发展,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高标准完成21万头生猪出栏任务,保障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加快农机装备提质,提升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8%以上;重点打造南丰镇新协和智慧农业、连山镇智慧果园灌溉等示范展示区6个,以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助推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

聚力园区项目强产业。加快园区梯级发展,推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提档升级,金轮镇稻菜产业园争创省级园区、三星堆镇粮蔬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争创德阳市级园区;强化项目建设力度,抓好国家产业园创建1亿奖补资金项目建设,配合做好青广现代粮油合作产业园、四川(金广)农旅融合产业园等交界融合地带项目。加快产业融合发展,以更实举措推进“4+2”现代农业体系,实现产加销全面贯通、农文旅深度融合;借力三星堆品牌,推进三星堆农旅体验,发展乡村休闲度假、民宿客栈、生态农庄等;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加快向阳镇火锅公园、金鱼镇稻香公园、高坪镇菜花公园等农业主题公园建设,不断丰富“吃住行游购娱”链条,提升产业发展质效。

四是聚力品牌培植增优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着力构建“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农业品牌体系;打造米老头、翠宏等一批企业品牌,大力培育松林桃、缠丝兔等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推动一批优质粮油产品纳入全省“天府粮仓”农业品牌;持续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打造一批农产品地理标志,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提高农业品牌文化赋能,依托中国消费品博览会、农博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展会节庆活动,通过网络购物节、云展会、电商平台等方式,加强品牌推介、拓宽销售渠道,拓展农民增收空间。

五是聚力乡村建设促振兴。进一步加强农办牵头作用,强化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推动示范创建,继续做好全国“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全力以赴争创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县,力争创建更多省级、德阳市级乡村振兴先进镇示范村着力打造全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开展“垃圾、厕所、污水、风貌”四大革命;持续推进农业废弃物、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扎实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筑牢乡村生态底色。

六是聚力改革赋能增效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村承包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股权抵押、担保、继承和有偿退出等机制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做优农村信用体系丰富“农担贷”产品体系,拓宽农业主体融资渠道深化农村供销合作改革畅通农产品进城外销和农资下乡流通渠道深化职业农民制度改革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探索农民职业准入管理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实施小农户振兴计划,培育农业生产全过程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服务资源高效整合。

七是聚力安全生产守底线。坚持零容忍态度整治耕地“非粮化”,持续做好“撂荒地”整治,严格宅基地管理,筑牢耕地保护红线;常态化做好农机、沼气、农药、饲料、水产、屠宰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力护航农业生产安全;健全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完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大农产品追溯管理;抓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农产品生产用药指导,加大质量监测力度,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查处,以最严的标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是聚力提素增能强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农村专班工作,不断强化机关党建力度,持续打造学习型机关,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切实营造积极向上、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约束和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开展述责述廉,不断强化作风纪律,严肃查处农业农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大干部培养管理、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力度,不断强化干部关心关怀、政策激励,通过一系列举措全力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高素质专业化农业农村干部队伍。

二、部门概况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为行政单位,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广汉市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833.5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833.5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833.5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7.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55万元,农林水支出4741.1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583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33.5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583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0.09万元,占73.71%;项目支出1533.49万元,占26.2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33.59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33.5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7.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55万元,农林水支出4741.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33.5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31.7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招录了多名职工工资性支出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71万元,占9.44%;卫生健康支出227.21万元,占3.89%;农林水支出4741.12万元,占81.27%;住房保障支出314.55万元,占5.4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4.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2.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5.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7.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6.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4.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16.0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缴费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26.41万元,主要用于:广汉市农业农村局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测报点工作劳务费、沼气集中供气站后期维护管理、安全宣传等经费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381.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广汉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劳务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23年预算数为54.10万元,主要用于:狂犬病防制、血吸虫病防制、专项消毒及疫情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质量安全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49.39万元,主要用于:村级防疫员劳务费、供销社及农村综合改革、“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等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00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14.5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00.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43.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补助缴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56.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2022下降20%,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广汉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95万元,比2022年预算490.13万元减少33.18万元,下降6.7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广汉市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广汉市农业农村局的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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