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省、德阳市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牵头组织全市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并指导实施;提出全市乡村振兴顶层设计及全市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建设建议。
2.负责研究中、省、德阳市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负责调查、收集、研究全市乡村现状,负责组织乡村振兴学习、考察、学术讨论等活动,提出全市乡村振兴发展建议。
3.统筹指导全市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方面的发展服务工作;负责总结并推广全市乡村振兴方面的先进经验成果。
4.指导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并指导实施。
5.统筹指导全市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6.参与乡村治理建设,提出农村社会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等建议,并指导实施;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7.统筹协调全市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8.统筹协调全市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工作。
9.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持续做好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同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相关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提升农民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开展文明如厕、厕具维护、粪污清掏处理等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2.认真做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及奖补项目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培育指标及创建标准,积极做好2023年省、市两级乡村振兴先进镇、示范村申报工作。积极对接、督促相关镇村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实地考查、多方求证,确保方案有效可行,能保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3.继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持续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与镇街、有关部门加强衔接、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和调动农民群众、村组干部、留守妇女、在家青年群体、各类群团组织的积极性,对村容村貌、院落卫生进行周期性清洁,定期组织各村社进行村庄大扫除,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汉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广汉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21.4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1.4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1.44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93.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8.93万元,主要是因为调入人员2人,工资性支出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12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4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12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4万元,占96%;项目支出5万元,占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1.4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8.93万元,主要是因为调入人员2人,工资性支出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44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93.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1.4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8.93万元,主要是因为调入人员2人,工资性支出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93.34万元(含乡村振兴专项经费5万元),占76.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8万元,占12.09%;卫生健康支出4.68万元,占3.85%;住房保障支出8.73万元,占7.2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类)0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88.3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类)01(款)02(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发展工作专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5(项):2023年预算数为9.7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养老保险的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6(项):2023年预算数为4.8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业年金的经费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210(类)1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8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经费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210(类)11(款)03(项):2023年预算数为1.8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1(项):2023年预算数8.7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5.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
由于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归广汉市农业农村局代管,工作均有交叉,所以乡村振兴暂无接待费预算。
由于广汉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无公务车,2023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汉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广汉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36万元,增加52.65%,原因是该单位调入2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广汉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广汉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的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广汉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