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镇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主要职能。
高坪镇党委机关、镇人民政府机关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讨论决定本镇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
3、统筹区域发展。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制定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乡村振兴工作,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4、强化基层治理。负责本辖区社会治理,指导村(社区)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群众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委员会建设和管理。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工作。
5、优化公共服务。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组织实施并优化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民政、劳动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各项公共服务。
6、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以奔跑之势紧抓同城融圈机遇。紧抓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机遇,以三星堆国家保护利用示范区规划为契机,锚定蜀耕公园农旅镇的功能定位,布局三星堆文旅产业规划一河两岸三镇的重要一环,以创建省级百强中心镇和广汉中心镇为抓手,扎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坚持做大经济总量、做优农旅特色、做强发展动能,实现以一域之兴为全局添彩。
2、以非常之举做强现代农业支撑。落实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我镇56661亩耕地不减少,基本农田在我镇得到有效保护、高效利用。压实“米袋子”“菜篮子”责任制,持续做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使其成为实体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推动农业提效增收。
3、以全局之力推进“三大园”联动发展。坚持集中优势资源,推进菜花公园、稻虾乐园、家庭农场创业园联动发展,提升景区品质,品牌化打造旅游景区。加快文旅综合体,努力提升“游在高坪、乐在高坪”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持续推进家庭农场培育成长,加大高坪特色水果、有机蔬菜的推介力度,做亮特色品牌。围绕成德大道生态农业产业创新创业走廊总体规划,引进集休闲、娱乐、餐饮、民宿于一体的农旅融合新项目,着力将高坪打造成近郊旅游融合区。
4、以长效之治擦亮绿色生态底色。厚植高坪绿色生态本底,加快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河长制”,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大力实施水资源保护提升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坚持绿色赋能,做好绿色产业规划,突出抓好有机农业、农旅产业等提速发展。
5、以持久之功绘制人民幸福图景。坚持真情真心办好民生实事,与人民一道画好共同富裕“同心圆”。落实稳就业、保就业政策措施,持续保障重点群体充分就业。促进教育优质发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让高坪孩子享受到“家门口”的优质教育。提高医疗健康水平,持续抓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加快构建高坪铺古镇养老服务便民圈,以养老服务“再升级”为老人幸福“再加码”。
6、以守土之责筑牢安全发展底线。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抓好人、物、环境同防,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守政治安全底线。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整治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概况
高坪镇人民政府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高坪镇人民政府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304.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04.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0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79.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7.13万元;医疗卫生61.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2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0.5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万元;教育支出9万;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12万元;农林水支出968.99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97.97万元,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工资调资造成,保正常运转需要。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04.6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97.97万元,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工资调资造成,保正常运转需要。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04.6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879.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7.13万元;医疗卫生61.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2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0.5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万元;教育支出9万;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12万元;农林水支出968.99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04.6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97.97万元,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工资调资造成,保正常运转需要。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9.56万元,占38.16%;社会保障和就业157.13万元,占6.82%;医疗卫生61.96万元,占2.69%;住房保障支出97.29万元,占4.22%;公共安全支出30.56万元,占1.3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万元,占0.17%;城乡社区支出61.12万元,占2.65%;农林水支出968.99万元。占42.05 %;教育支出9万,占0.39%;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5万元,占0.65%;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占0.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879.56万元,主要用于:高坪镇人民政府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57.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金、退休人员、特困人员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61.9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及计划生育部门人员经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97.2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其他公安支出30.56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的公用经费。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建设经费。
7、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61.12万元,主要用于村生活垃圾的转运,公厕修建、园林绿化。
8、农林水支出968.99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报酬、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经费支出、农村道路建设、防汛、防灾应急等经费支出。
9、教育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对贫困学生救助和中小学校教育补助、教师节补助、六一儿童节,优秀教师奖励、龙门书院建设等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经费、秸秆惧补贴,农机补助、巡逻人员费用、宣传广告费、车辆油修费用、工作用餐费
1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5万元。用于高坪商会发展学习调研费用和工业经济总结会费用及纳税大户企业奖励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44.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3.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40.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1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
2023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坪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坪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高坪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5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0.14万元,上升3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高坪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2.38万元,其中用于办公设施的采办0.7万元;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91.6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高坪镇人民政府的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XX(款)XX(项):指XX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