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广汉市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关于印发〈广汉市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广财规[2021]2号)已于2021年8月23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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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广汉市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广财规[2021]2号)已于2021年8月23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