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吴铭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韶山路与浏阳路交汇处红绿灯设置改进的建议》的第19号议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经我局交警大队实地监测,韶山路浏阳路路口交通流量大,但受路口条件限制,目前只能将韶山路方向交通信号灯进行左转、直行车辆分开错时通行设置。
同样,受浏阳路方向路口道路的宽度条件所限,无法对通行方向进行导向车道划分,即:左转导向车道、直行导向车道、右转导向车道进行分开设置。分开设置的路口条件在借用部分相对方向的道路才能基本具备两条车道用于车辆红灯等待,右转车辆在不妨碍正常通行车辆的时候才可以通行的条件。
因此,目前浏阳路方向无法进行左转与直行分开措施通行,只能采用混合放行方式或单个路口放行的方式进行。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公安局
2017年4月16日
(联系人:何锐,联系电话:5302253,联系地址:广汉市北京大道3段8号,邮编:61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