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财政局关于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45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7-07     来源: 系统管理员

        您在市十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调整的建议》第145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调整的建议”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你答复如下:

       2010年,市委、市政府为了进一步理顺市乡财政分配关系,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对上一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实行“核定收支基数,定额补助或上解,超收市乡分成”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明确界定市与镇政府财权和事权划分,使乡镇拥有较为充分的财政自主权、增收支配权,实现一级政府、一级财政。该轮体制执行时间为5年,但一直延用至今。

       我市乡镇财政自2010年实行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以来,取得了长足发展,财政总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财政管理制度逐步完善,财政管理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乡镇财政体制运行的条件和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实际工作中显现出一些弊端和不足,部分乡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因此,市政府在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在2017年将进行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调整,切实解决乡镇财政困难问题,实现我市经济继续快速健康发展。

       为了尽快出台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2017年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牵头,组织市财政就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进行了专题调研,市财政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改革的有关意见、建议。待市委、市政府做出决策后,我市将适时出台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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