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军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专门针对“二次招商”,盘活闲置资源优惠政策的建议》第001号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投资促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出台专门针对“二次招商”,盘活闲置资源优惠政策的建议”征求了经信局和科技商务局的意见,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制定二次招商,盘活闲置资源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促进新引进招商项目的梯次推进和转化升级。
(一)闲置资源基本情况
至2016年12月的不完全统计,全市有停产企业和半停产企业共297家,涉及厂房99.34万㎡左右,土地面积4320余亩。闲置资源行业主要是,机械制造和加工类企业有102家,占34.3%;金属制品类企业61家,占20.5%。
(二)挖掘潜力、转化资源、发挥效益
对提高闲置资源的利用率要从源头上引导。从引进、审核、使用等多个方面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进一步提高规范要求、加高准入门槛,从内部挖潜入手,将闲置资源转化为招商资源,通过“二次招商”,实现“外资”与“闲资”有效对接,让“死”资源活起来,充分发挥效益。
1.建立平台
对于进入“闲置”之列的土地和厂房,应该有了解掌握的手段。建议由经信部门牵头搭建“闲置资源信息中心”,国土、住建、投促、科商、文广旅、农业、发改等部门紧密配合,形成闲置资源的信息平台、对接平台、发布平台,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重组、配置作用。同时,各乡镇、高新区按期上报闲置资源基本资料,形成信息库,通过“闲置资源信息中心”的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对外发布信息。对于经“中心”信息达成买卖、租赁的闲置土地、厂房,给予一定的扶持专项补贴。
2.政策调控
对于闲置资源,出台控制措施,不能任其一直闲置下去,特别是对只建厂房但又未实际投产运营的企业,且非政府或政策未到位等原因,厂房闲置超过一年的,取消该企业协议约定的所有优惠扶持政策,并不能享受所有政策性扶持补贴或奖励;对圈地未建或只建部分厂房的企业应严格按国土有关政策或协议约定执行,收取土地闲置费,并考虑收回土地使用权,已建部分作价收购,重新安排使用。
(三)协调引导
在闲置资源处置盘活过程中,政府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该积极发挥协调引导作用,协助业主把闲置资源利用起来。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鼓励业主依法转让、出租,鼓励新引进项目尽量使用闲置资源进行生产运营活动。二是将闲置资源分门别类打包包装,作为对外推出招商项目,在重大平台活动、对外发布会或博览会等平台进行招商活动,积极开展二次招商。三是闲置资源承接地要积极开展牵线搭桥,共同参与,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引进实际投资项目,从而盘活闲置资源,实现社会经济双效益,促进区域产业或行业转型升级换代。
二、科商局回复意见:
(一)服务业项目签约入驻建成只是第一步,要实现招商营运才能为广汉带来效益,就需要开展“二次招商”活动。服务业项目都存在“二次招商”现象,如普洛斯物流产业园已于2016年初建成并通过公司验收,但经过1年多时间也没有企业入驻,而该公司在新都的仓储项目却没有一点空闲,据新都区物流管委会介绍,该公司在新都的仓储全年都处于饱和状态,无空闲仓储。天旭城际物流基地虽然已基本建成,但空闲也非常严重。北新国际机械城、北新国际冷链商贸物流城也在积极地引进企业入驻。四川国际医药健康城1号合院入驻40余户企业,但完全办理手续的现只有15户。
(二)目前,我市有已经建成、部分建成和正在建设的服务业项目18个,都在开展“二次招商”活动,但是效果都不是很明显,所以市上出台统一的“二次招商”政策非常有必要。
三、经信局回复意见:
二次招商中已经落地项目,在完成项目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相关手续后,积极对接省市相关部门,从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培育、重大技术装备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指导企业进行项目入库和资金申报,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同时协调要素部门帮助企业解决资金、油、电、气、运等方面的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投资促进局
2017年5月24日
(联系人:肖波,联系电话:13408386055,联系地址:广汉市雒城镇汉口路二段102号,邮编:61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