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人民政府
关于兴隆镇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号
建议的答复
潘后龙、郑治兴、纪前根代表:
您在镇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堰沟清修问题》第2号建议收悉。广汉市兴隆镇人民政府首先感谢您对我镇农业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五黄堰清修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五黄堰从金轮镇至兴隆镇,涉及兴隆镇灌溉面积约3000亩左右,金轮段由于未硬化,且常年积累堵塞严重,造成农民放水困难,主要问题在金轮镇境内,由于我镇财政紧张,自身不能完全解决,现已上报给上级部门,我镇将积极争取并努力协调解决,以确保农民生产用水。
再次感谢您对我镇农业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兴隆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5日
(联系人:罗彬,联系电话:0838-5750160,联系地址:兴隆镇农业服务中心,邮编:61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