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人民政府
关于兴隆镇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号
建议的答复
李志凤代表:
您好!
您在镇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场镇基础设施题》第7号建议收悉。我代表议案审查委员会首先感谢您对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我们对您提出的基础设施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兴隆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工程,该项基础建设工程中涉及了我镇场镇路灯和路灯线路的维修改造安装以及场镇街道的重新铺装内容,该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中,预计年底完成,届时您所提出的场镇路灯开启和场镇路面修缮的问题将得到解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兴隆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5日
(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13628072757,联系地址:兴隆镇人民政府内,邮编:61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