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人民政府
关于兴隆镇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号
建议的答复
刘昌松代表:
您在镇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沟渠改造问题》第4号建议收悉。广汉市兴隆镇人民政府首先感谢您对我镇农业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寨子村沟渠改造事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兴隆镇各类基础设施通过多年努力完善,目前已初具成效,但仍需进一步完善。您提到的建设寨子村沟渠改造一事,我镇将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并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进行打造,力争大力改造寨子村的沟渠,为寨子村农户放水提供方便,为农户致富增收提供助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镇农业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兴隆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5日
(联系人:罗彬,联系电话:0838-5750160,联系地址:兴隆镇农业服务中心,邮编:61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