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人民政府
关于兴隆镇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号
建议的答复
向前元代表:
您在镇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天台沟清掏问题》第12号建议收悉。广汉市兴隆镇人民政府首先感谢您对我镇农业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清掏天台沟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天台沟垃圾堵塞的问题,我镇已多次开会要求相关村社对老百姓进行宣传教育,不能将垃圾倒入沟渠并要求相关村对天台沟进行清理。天台沟清理工程量大,任务重,资金需求大,兴隆镇政府财力有限,无法独立支撑,现正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同时由镇村两级配合对天台沟进行初步清掏。
再次感谢您对我镇农业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兴隆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5日
(联系人:姚海峰,联系电话:0838-5750160,联系地址:兴隆镇农业服务中心,邮编:61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