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隆镇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兴隆镇人民政府
关于兴隆镇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号
建议的答复
向前元代表:
您在镇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安装减速带问题》第13号建议收悉。广汉市兴隆镇人民政府首先感谢您对我镇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安装减速带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关于在寨子路口安装减速带的问题,我镇交管办进行了现场查看,该路口可以安装减速带。由于仅安装一处,工程量太小,我镇拟在7月初对全镇道路主要路口进行排查后,对有必要的路口统一安装减速带。
再次感谢您对我镇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兴隆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5日
(联系人:肖俊,联系电话:0838-5750114,联系地址:兴隆镇人民政府,邮编:61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