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水务局关于广汉市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严德娟代表:
您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维修兴隆镇7号附渠的建议》第105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田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关于维修兴隆镇7号附渠)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7号附渠是我市的一条支渠,控灌我市兴隆的毗庐、双沙、西林、樊池等村,全长4.7公里,控灌面积0.6万亩左右。
经我局积极努力,现已初步争取到将该项目纳入了都江堰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规划,同时我局已委托设计单位正按照工程建设程序编制该项目的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待方案审批后,我局将根据都江堰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资金安排计划,对7号附渠进行整治改造。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田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水务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