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雒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市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
田冬梅代表:
您在市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城区旱厕改造问题的建议》第80号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雒城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经实地查看了解,建议中提及的两个旱厕,一处在南北大街北二段25号农土公司宿舍一号楼,该楼属改制房,建成于1980年,共有住户60户。在2008年地震中中度受损,存在多处抹灰层脱落、顶楼过道漏水严重、部分地方钢筋外露等问题;另一处在浏阳路东一段北顺巷23、24幢,两幢楼系公房,修建于1983年,共有住户66户。这两幢楼房存在长期粪水外溢情况,致使居住在此的居民根本不敢开窗通风,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
针对上述第一处旱厕,经相关维修人员现场评估,若要改造旱厕必须同时对1-5楼男女厕所予以维修改造,所需费用预计达20万元以上。而居住在此的住户均系下岗工人,要每户出资3000余元改造旱厕实属困难。考虑到房屋质量老旧,单纯搞旱厕改造没有必要。雒城镇政府通过与住户积极沟通,住户一致同意暂不改造,待到有条件(比如楼房拆建)时再处理。
而上述第二处旱厕,因所属楼房系公房,建议由房管所予以办理。
再次感谢您对雒城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雒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5日
(联系人:王文丽,联系电话:0838-5222442,联系地址:麦市街34号雒城镇政府,邮编:61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