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广司函〔2017〕10号
广汉市司法局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7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干部、群众普法、学法、以案释法教育的建议》第157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法治宣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圆满完成了“六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七五”普法规划已在逐步落实。为了将“法律七进”活动做到实处,2014年我局制定印发了《开展“律师以案释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我局除了常规性工作外,还多措并举创新多种法治宣传手段:
一、组建专业队伍普法
一支由政法系统和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共60人组成的“广汉市依法治市法治宣讲团”,队伍组建以来,“宣讲团”先后深入市级部门、医院、银行、企业行业商会、市委党校“村(社区)干部培训班”、农民夜校等开展专题法治讲座40余场次,受众面达3000余人次;一支由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服务小分队”,分别进入全市221个村(社区)和14个寺观教堂开展现场法治宣传工作,并积极参加全市每年集中组织的“三下乡”活动及“保保节”、“油菜花节”、“桃花节”、“草莓节”和12.4“国家宪法日”等法定时节法治宣传活动。
二、采用“三北模式”普法
我市雒城镇三北社区于2011年3月起,在社区开办“阳光法律讲堂”,采取“讲故事、学法律,以案释法”的形式,每月定期在社区居民中开展普法活动。为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从2014年4月起,我市在18个城镇社区中积极推广“三北模式”,参照该模式,各社区自行组建法律“讲师团”,围绕社区基层治理和居民工作、生活等方面所需要的法律法规知识,每月举办一次法律知识讲座,实现了全市城镇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
三、利用信息平台普法
我局依托“广汉手机报”平台设置的“与法同行”和“律师说法”专栏,采取“以案说法”、每周一“案”的形式,以案件为基础,深入浅出阐述法律法规,制作了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等20多部法律、法规的普法短信;今年,我局利用移动云MAS业务开办了“法治广汉”手机短信普法平台,现已发送3期,受众达30万人次;又与广播电视台合办了“法治之声”电台节目,邀请司法行政人员、律师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现场解答听众法律问题。
四、创新载体普法
一是不断完善金雁湖公园、金雁广场法治文化阵地设施,及时更新东泰音乐广场法治宣传栏内容,新建“小汉广场”“沱水小区”法治文化阵地;二是利用道旗、公交站台、户外大型LED、社区广场、建筑工地和公路立柱广告牌等载体制作投放法治宣传漫画和宣传标语;三是加强各机关(单位)法治宣传栏(墙)建设,通过法治阵地建设,拓宽普法范围,营造法治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法治宣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汉市司法局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