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广司函〔2017〕7号
广汉市司法局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婚姻纠纷调解,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的第160号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1、完善婚姻调解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2、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公益调解机构,有固定场所,专业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3、培育婚姻调解复合型人才队伍和社会组织,并加大对其社会组织的扶持等三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广汉市司法局、广汉市妇女联合会联合成立了广汉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广汉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任主任,广汉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成员由两单位骨干及律师事务所主任等专业人员组成。同时,还成立了广汉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咨询委员会,成员由公、检、法、司、妇联、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并在妇联进行了挂牌,调委会办公室设在妇联,受理、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均不收费。
市司法局和市妇联指导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完善“三三调解”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每年调解婚姻家庭纠纷近20件。下一步,司法局和妇联将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不断强化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场地、人员和经费保障,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更加完善和规范。
为妥善调处婚姻家庭纠纷,促进社会和美,我们通过整合资源、加强培训等方式,不断探索培育婚姻调解复合型人才队伍和社会组织建设,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四美”广汉发挥积极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汉市司法局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