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民政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7-26     来源: 系统管理员

(B)类

 

 

 

张文丽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完成村级社区》第133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会同相关乡镇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2016年7月,我局为办理部分乡镇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办理统征统转村村转社区” 相关建议,我局对新丰镇、向阳镇、小汉镇、西外乡和北外乡5个乡镇,征地农转非70%以上的统征统转的18个村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形成广汉市部分乡镇统征统转的村有关情况调研报告,并拟定《广汉市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已于2016年8月报请市政府审议。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村改居的程序为:一是村委会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二是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三是乡镇政府向市政府请示,四是评估审查,符合条件和法定程序的,由市政府批复。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民政局

                                 2017年4月18日

 

(联系人:党志,联系电话:13990213166,联系地址:雒城镇常德路1号,邮编:618300)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市政府目督办,市人大人代工委。

广汉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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