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唐前巧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利用“双挂”政策优势提高群众收入的建议》第113号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双挂项目的建设审核不在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而是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目前,我省的双挂项目侧重在全省的贫困地区,且我市双挂项目尚未验收,新项目在已批项目未验收前省国土资源厅不予立项。
二、新建的聚居点基础设施,按照相关新农村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三、拆旧后的院落复垦,其基础设施按照土地整治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新村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