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2号建议的 答 复
发布时间:2018-06-15     来源: 市场监管局

**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的建议》第162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由于受传统风俗的影响,我市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以下称农村自办宴席)现象普遍存在。在农村自办宴席过程中,由于食品加工场所狭小、设施简陋、操作人员未经正规培训和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导致食品安全隐患较多。因此强化对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对于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管理,采取多项举措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为防止农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健全机制明确职责

2014年7月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014年8月,市食品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广汉市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及工作内容。市食安办统一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完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农村自办宴席信息收集、报告、备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农村自办宴席现场食品安全技术指导;负责对农村自办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进行备案,登记造册;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置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乡镇政府开展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负责专业加工服务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开展农村自办宴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举办者、承办者(专业加工服务者)是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其举办或者承办的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负责,各自承担农村自办宴席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事件的相关法律责任。举办者、承办者(专业加工服务者)应当自觉履行农村自办宴席报告备案义务,主动接受和采纳食品安全技术指导意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2017年2月市食安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广食安办〔2017〕4号),根据省、市食安办有关严防误食有毒有害物质引发中毒事件的工作安排部署,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向乡镇食安办提出相关要求。

二、完善落实管理制度

乡镇政府制订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申报备案机制、现场检查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农村流动厨师持证上岗机制等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辖区内农村群体性聚餐一旦发现可疑食物中毒事件,举办者、承办者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发现或接到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传染病报告的,要立即向乡镇政府上报,帮助举办者或专业加工服务者将患者送往就近医疗机构就诊,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乡镇政府接到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传染病报告,应按照预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三、加大备案监管力度

根据农村家宴承诺备案管理制度要求,一次性就餐100人以上的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应当在宴席举办前2日(丧事家宴及时报备,下同),向乡镇政府报告并填写《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备案表》,载明就餐时间、累计餐次、累计就餐人数、场地条件、主要菜品以及是否聘请专业加工服务者、所聘专业加工服务者健康证明、食品安全培训等情况。应举办者要求,由专业加工服务者上门加工制作的农村自办宴席,实行双备案。举办者、受聘的专业加工服务者应当在宴席举办前2日分别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接到举办农村自办宴席的备案材料时,向举办者、承办者发放《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告知书》,签订《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承诺书》;组织人员对农村自办宴席报告备案内容和举办现场进行食品安全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又无有效措施解决的,应立即要求举办者停止举办宴席。一次性就餐超过1000人的,乡镇政府应商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指导。乡镇政府对偏远或者交和食药监局严格执行农村自办宴席的申报登记和现场指导制度,共备案农村自办宴席569户,培训游厨120余人次,开展现场指导79次,实现了零事故的目标。

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各乡镇政府充分发挥镇、村、社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网络作用,认真学习、掌握《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并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积极参与。同时,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加强对农村家宴举办者、承办者(专业加工服务者)等人员的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的保管使用等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及法律法规培训,努力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近年来,在各乡镇政府及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未发生一起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事故。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管理工作,积极创新监管模式,探索采取成立乡厨协会利用行业组织配合监管等形式,进一步规范农村自办宴席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

再次感谢你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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