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医保诊所药房的检查的建议》第164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对接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注重监督检查与药品抽验相结合,规范药品使用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围绕个体诊所药用设施、设备配备;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及健康检查;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药品购进与验收、药品储存与养护;处方管理情况、合理用药情况、药品不良反应采集、报告内容展开,以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督促诊所建立并有效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可疑药品及时进行抽样送检。通过技术检验辨别假劣药品,把住药品质量关。
二、注重监管实效,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于管理不规范的诊所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对非法渠道采购药品及使用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绝不姑息。
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经营者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资料、现场在监督指导等方式,进行药品法律法规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知识的培训,使其充分了解药品分类管理的方法和意义,提高对药品分类管理的认识。同时,通过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宣传强化诊所经营者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四、深入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积极开展安全合理用药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通过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派发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引导公众认识到滥用药物的危害性和合理用药的重要意义,养成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习惯。
五、加强部门协调,整合监管合力。联合卫生行政部门对于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及其他非法行医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六、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医疗计生机构的执业资质、执业行为、医疗文书、药品器械、医疗技术、传染病防控、临床用血、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放射卫生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资质、执业行为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同时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执业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记分。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