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农业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陈然、张廷全代表:
你们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西高镇马堰村6组修建提灌站的建议》第123号建议收悉。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你们提出的在西高镇马堰村6组修建提灌站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因杨柳分干渠穿马堰村而过,常年农业灌溉用水较为方便,因此市农业局在马堰村安排提灌站建设资金较少(2015年安排在马堰村4组技改提灌站1座)。由于2018年省级财政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项目资金已分配完毕,同时广汉市本级财政也无提灌站建设专项资金,因此市农业局暂时无法解决当前马堰村6组提灌站建设资金。
陈然代表,市农业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提灌站建设资金,尽早完成马堰村6组提灌站建设。同时,马堰村6组提灌站建设可通过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解决,也可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解决。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汉市农业局
2018年4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