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建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蔬菜种植大户政策扶持的建议》第161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发展,提高蔬菜种植大户大量生产质优的可追溯的放心蔬菜,建议对蔬菜种植核心区蔬菜种植大户提供相关政策扶持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广汉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我市蔬菜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对蔬菜种植大户及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
2013年出台的《广汉市鼓励设施农业奖励办法》(广府办〔2013〕113号),对蔬菜种植大户搭建钢架大棚给予每亩5000元的补助。
2016年广府办〔2016〕19号文件出台,广汉市政府每年拿出250万元加大力度继续对蔬菜种植大户搭建钢架大棚进行扶持,普通插棚每亩补助3000元,连栋大棚每亩补助1.5万元,温室大棚每亩补助3万元。
2017年出台的《中共广汉市委办公室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体系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的实施意见》(广办发〔2017〕24号),对利用沼液沼渣进行种植利用的蔬菜种植大户明确了多种优惠政策。对存储罐,灌溉管道进行补贴。对蔬菜种植大户购置机械进行补贴。农药、肥料等在有项目时也免费进行了发放。
从2017年开始,广汉市农业局科教站、农安股就通过项目对种、养大户进行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目前已有两百余家建成,金轮镇、兴隆镇等地的蔬菜种植大户都全部建有质量可追溯体系。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市委、市政府已将机械化发展的重点转移蔬菜生产上,明确了选取我市兴隆镇垦丰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绿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作为蔬菜机械化的试点,并在此基本上向全市推广。目前已制定试点方案及扶持补贴建议提交市委、市政府讨论。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2019 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