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生俊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政府应加强对鸭子河水源地的保护工作》第155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饮用水水源地组织机构建设及保护情况
议案中所提“鸭子河金雁桥以上河段是广汉水资源保护地段”。根据《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广汉市政府作为广汉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责任主体,及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广汉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广汉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对风险管控、应急预案、法规制度、人员机构、经费保障等工作的落实。
同时,根据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要求,我市在保护区设置界牌28个,禁行标志13个,设置宣传牌45个,安装隔离网围栏3076米。
二、已采取的措施
通过现场调查,针对保护区内开荒种植,影响饮用水安全的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督促新平镇、北外乡、南兴镇、西高镇等加强对航天大桥上游河道内开荒种植进行清理和巡查,加大对保护区内原住村民进行环境保护及个人安全宣传指导,严格保护区管控,严禁在河道内开荒、耕种等行为。生态环境局、市综合执法局、自来水公司落实专人对该河段进行巡查,对开荒种植、农耕情况进行清理,对上游冲下的垃圾做到及时打捞。
市水利局对鸭子河段进行保洁,并配备打捞船清理河面垃圾,每日保持有三名保洁人员对该河段进行日常清理,水政监察大队对鸭子河长期坚持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对鸭子河重点段采取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早出晚归等巡查方法,加大巡查力度,利用河道巡查的机会,积极向沿河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使沿河群众认识到破坏河道、违规开荒种地等的危害性及违法性,提高其守法意识和自觉维护意识。市自然资源局坚持对鸭子河及周边区域的动态巡查常态化,将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环境保护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列入巡查监管、执法查处的工作重点,特别是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列为重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议案所提,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职责,整合各方资源,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河道巡护及治理工作局面。
(一)建立完整的巡查制度。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以及相关乡镇等饮用水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大对保护区定期或不定期巡查。落实专人每天对保护区进行巡查,并做好当天的巡查记录。
(二)持续加强保护区水域巡查和执法管理,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旅游、游泳、垂钓或其他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三)加强保护区内河道开荒种植监管,加大清理频次,进一步巩固饮用水水源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卿光志,联系电话:5221446,联系地址: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水环境管理股,邮编:61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