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军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的建议》第218号议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我市乡镇上一轮实行的是“核定收支基数,定额补助或上解,超收市乡分成”的分税制财政体制。随着乡镇人员、公用经费及民生支出等刚性支出的增长,原乡镇体制核定的财力已不能保障乡镇各项事业的正常运转。2017年我们对全市18个乡镇进行了充分调研,在收集大量数据、摸清乡镇家底的基础上对乡镇财政体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体制试行期一年。2018年我们对试行期的乡镇财政体制进一步修改完善,实行“统收统支加激励约束”的乡镇财政体制,在全面保证乡镇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村级人员和运转经费等政策性支出的基础上,将其他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纳入保障范围,主要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场镇街道维护、防灾应急维稳及安全监管、社会发展、其他社会事务经费等六个方面。此外,为调动乡镇积极性,增强乡镇自我发展的能力,对一部分税源基础好、有发展后劲的乡镇实行核定税收基数,超收部分全返;另一部分税源基础差、以发展特色农业为主导产业的乡镇实行定额补助,全面保障乡镇运转。执行新一轮体制后,2017年我市乡镇可用财力比2016年增加6,811万元,2018年又比2017年增加6,531万元,连续两年保持高速度增长。新一轮体制的实行,从根本上解决了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并推动了乡镇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为乡镇发展奠定了良好的财力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乡镇财政体制调整为契机,一方面在全面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础上,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并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我们也将结合自身财力和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乡镇财政管理的新模式,促进乡镇财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