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民政局关于市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199号建议的答复
陈雪如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市政府为社区干部解决住房公积金》第199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干部待遇问题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社区是居民自治组织,尽量减少承担政务事务”。前期我局已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对社区居委会工作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进行了梳理并形成文件报告上级,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上级最新文件要求,出台相关文件。
二是关于“增加住房公积金的建议”。由于市、乡两级财力的原因,目前暂不具备条件给社区工作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村(社区)干部待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民政局
2019年5月29日
(联系人:党志,联系电话:13990213166,联系地址:雒城镇常德路1号,邮编:61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