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钧代表:
您在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环卫工人待遇的建议》第32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环境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增加环卫工人待遇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我局下属单位广汉市环境卫生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论是正式职工还是临聘环卫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不同于私企,不会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对于临聘环卫工人工资福利待遇,一直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文件执行,为其购买社保、医保,按时发放工资,定期发放劳保用品等。环卫工人是按工种来定工资,分为清扫工为1650元、转运工2020元、驾驶员2290元等不同的档次,最低一档也达到了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若政府出台调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文件,我单位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和执行时间兑现,绝不拖欠、漏发、少发以及未按调整时间发放。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2〕1号)文件精神,从2022年4月1日起,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70元。我单位已按新的文件要求向市政府提交了调资请示,待市政府批示后即上调工资。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环境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