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世成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金谷村朝龙沟的建议》第116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整治金谷村朝龙沟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经我局调查了解,朝龙沟位于雒城街道办金谷村,是建成于20世纪70年代的灌溉用水土渠,全长5000米左右(其中,正渠4200米左右,附渠800米左右),至今已运行50余年。由于该渠道年久失修,垮塌、淤塞严重,渠道底宽由原有的3米左右,缩减到现在的1米左右,造成过水断面减小;致使在2018年7月11日和2020年8月13日16日的特大暴雨中,渠道全面翻水,对周边农田及企业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并严重影响了该灌区的灌溉用水。对此,周边群众及企业希望对该渠道进行改造整治。
二、按照我市渠道“分级管理”的原则,该渠道应由雒城街道办进行管理、维护。但是由于该渠道整治资金较大(经我局初步估算,需资金290万元左右),雒城街道办要彻底修复该渠道尚有一定困难。经过我局同雒城街道办会商,我局将积极配合雒城街道办向相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待资金问题解决后,立即组织实施,解决该渠道存在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