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兴耀代表:
您在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的建议》第23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2005年,国家正式启动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我市在省、市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级部门的通力合作下,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极大缓解了了农村饮水安全难的问题,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你建议一是在当前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工作中,加快项目工作力度,确保尽快开工,二是针对农村群众自来水入户工作,综合各方面因素,希望有关部门在开户费用方面提前研究,给予支持,尽快出台具体费用方案。
广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业主单位为广汉市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已经多次督促业主单位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尽快开工。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可研方案批复、初设方案批复,正在开展财评工作,预计2022年5月开工。
针对开户费用的问题,水利行业没有针对开户费用的具体要求,用户缴纳的费用为入户配套费用是根据当年实施项目总投资扣除上级资金、地方贷款、债券资金和社会融资等各方面投资后,不足部分按照人均方式收取。根据广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情况,我局在争取项目时,已出具了该项目的入户配套费用指导意见,初步拟按照200-500元/人收取,具体情况根据当年投资情况而定。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