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发改委:
德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0号建议《深度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发展》已收悉,现将我市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各级政府机关单位是为市场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的主体,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企业开办、生产经营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服务和帮助,努力协调企业与周边群众关系。目前,我省已形成由21个指标构成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从企业开办、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到破产退出,为市场经营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该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并未将“企业与周边群众的关系”列为专项评价指标。另外,基础设施建设应由政府或村社投入,政府无权要求企业参与周边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主动履行社会义务自发帮助周边村民提升基础设施的情况除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切实保障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并带动当地就业,群众满意自然会支持企业的生产和发展。
关于协调企业与周边村民关系,首先,我市对新建企业以及企业改扩建都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要求,将会充分考虑企业与周边的利益;其次,如果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与周边村民产生矛盾纠纷,我市行业主管部门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做好企业与周边关系协调工作,统筹推进企业发展和村级建设。目前,各级政府均按照国家要求指导工业企业入园发展,园区外企业不得新增建设用地和扩大生产规模,因此,建议企业入驻园区内各项规划和配套完善的工业园区,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和扩大经营规模。
同时,我市结合本轮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片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企业及乡村发展需求,合理布局村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并为企业预留必要的发展空间。
广汉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