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姜鹏代表:
您在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沟渠修葺的建议》第24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沟渠修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经我局调查了解,欢喜村2组灌溉沟渠位于三星堆镇欢喜村蒙阳河上游与蒙阳交界处,从蒙阳河引水灌溉三星堆镇2100亩左右的农田,引水流量0.6立方米/秒,输水渠道长2.1公里左右。该沟渠建成于20世纪70年代,至今已运行50余年,在2020年“8.11”洪水中被冲毁,至今没有恢复,严重影响了该灌区的灌溉用水及环境卫生。对此,周边群众希望恢复重建欢喜村2组输水渠道500米。
二、按照我市渠道“分级管理”的原则,斗渠、农渠、毛渠的管理及整治维护由属地镇(街)进行。但是由于这部分渠道数量众多且整治所需资金较大,各镇(街)要彻底进行整治尚有一定困难。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各镇(街)向相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待资金问题解决后,立即组织实施,解决这部分渠道存在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