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代表:
您在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造朝阳村7组新堰沟的建议》第29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改造朝阳村7组新堰沟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朝阳村7组新堰沟和三三路过水涵洞位于广汉市杨柳分干渠新堰处;新堰沟过水涵洞穿越杨柳分干渠,上游来水于彭州三界。该渠道属于老土渠,上游渠系(彭州段)内垃圾杂草丛生;上游渠道中的垃圾(杂草、塑料泡沫板等)经彭州段流入广汉境内,加之三三路处新堰沟处安装的压力涵管,致使渠道中的垃圾(杂草、塑料泡沫板等)全部堵塞该处,形成过水拥堵,严重影响了该渠道的过水,造成了农田灌溉用水困难。
二、按照我市《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广委编办[2019]52号文件批复规定,按照市渠道“分级管理”的原则该渠道的管理及整治维护由属地镇(街)进行属地管理,由于这部分过水压力涵洞数量众多(在杨柳分干渠沿线,这样的过水压力涵洞大概有三十多处)且整治所需资金较大,各镇(街)要彻底进行整治尚有一定困难。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各镇(街)向相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待资金问题解决后,立即组织实施,解决这部分渠道存在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