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19     来源: 综合执法局

罗治国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有效处置大件垃圾》第113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有效处置大件垃圾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关于分片建设专门处理场所,进行回收处理的建议

目前,我市正在金雁街道长春路附近、向阳镇同花村、三水镇光明社区已建设3处建筑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处置场,可实施大件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的集中堆放和分类处置。目前,金雁街道区域的处置场地建设施工已基本完成,向阳镇同花村处置场地和三水镇光明社区处置场地已完成场地建设,设备均已进场等待安装调试。后续日常管理将由市国资金融局、市综合执法局和镇(街道)具体负责。下一步我市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建设其他临时处置堆场。同时,当前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编制完善中,将大件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录入项目库,拟在下一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镇村规划编制中落实。

二、加大巡查力度,对乱扔大件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置

一是加大与交警部门的联勤联动,严厉查处私自运输建筑垃圾、大件垃圾上路行驶的车辆;二是联合市国资金融局、各镇(街道)共同加强对已征待建空地的监管,成立日常巡逻队伍,加强巡查力度。

三、加大宣传,各村制定奖惩制度的建议

一是我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正在深入开展,现已计划将治理行动的相关要求写入社区制度、村规民约,指导村(社)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设立红黑榜单,奖励先进,惩处后进;二是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工作已在今年2月份开始,针对垃圾方面的宣传力度也正在逐步加强,今后还将逐步建立全员发动、全面参与的格局。

四、实现大件垃圾分类科学处置

目前,我市正在探索研究大件垃圾分类科学处置模式。采取初步挑选、机械分离、精细处置的方式,合理地将大件垃圾内的其他垃圾分类处置。同时,我市将结合全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实现更多、更优的大件垃圾有效、科学处置。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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