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19     来源: 综合执法局

向传州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农村大件垃圾处置的建议》第77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大件垃圾处置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大件垃圾集中处理场地方面。目前,我市正在金雁街道长春路附近、向阳镇同花村、三水镇光明社区建设3处大件垃圾临时处置场,可实施大件垃圾的集中堆放和分类处置。目前,金雁街道区域的处置场地建设施工已基本完成,向阳镇同花村处置场地和三水镇光明社区处置场地已完成场地建设,设备均已进场等待安装调试。后续日常管理将由市综合执法局和镇(街道)具体负责。下一步我市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建设其他处置场所。同时,当前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编制完善中,将大件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录入项目库,拟在下一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镇村规划编制中落实。

二、实现大件垃圾分类科学处置。目前,我市正在探索研究大件垃圾分类科学处置模式。采取初步挑选、机械分离、精细处置的方式,合理地将大件垃圾内的其他垃圾分类处置。同时,我市将结合全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实现更多、更优的大件垃圾有效、科学处置。

三、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涉及空间利用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如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我局将在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中将涉及项目予以落实,并形成矢量数据向市自然资源局反馈,以便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便于在项目申报及用地落实中有据可依。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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