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健等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善人力三轮车现状的建议》的第104号议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是
我局交警大队一直安排辖区中队对人力营运三轮车乱停乱放、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不按单双号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查处。今年来,共查处人力三轮车闯红灯20起,乱停乱放180起,教育驾驶人300余人。目前持续开展整治工作。
二是
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要求: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实行无偿授予,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不得拍卖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77号)文件要求: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所以,
您们提出的“至于经费来源建议以增加出租车数量或增加公交车线路的方式弥补经费不足。”的建议,目前暂无政策支持。
在下一步工作中,市公安局将联合交通、综合执法等单位,持续针对人力客运三轮车的开展专项交通安全治理,确保行车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公安局
2024年7月12日
(联系人:曾祥军,联系电话:5302253,联系地址:广汉市北京大道3段8号,邮编:61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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