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10号提案《关于在马牧河、金雁湖公园、行政广场等公共场所增添儿童运动健身器材的建议》提出:在公共场所增添儿童运动健身器材。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根据提案内容,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讨论,安排专人走访,和代表沟通及时了解提案的意图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公园当前正在申报游乐设施整合工作,争取得到市上主管部门的同意,因提案反映的情况需要一定的地理位置,比如蔽阴、安全、有休息平台等,所以免费活动的儿童器材设施的选购与安装处理将有一个过程,我单位将认真规范的逐步实施。同时结合协办单位文体局的相关建议,在该项工作中向其他公共场所学习,争取做得完善。
广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