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2-16     来源: 系统管理员

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46号提案《关于城市建设增加停车位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也不断增加,市民对停车位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对居住项目车位要求达到每户1.1个车位,商业项目达到每100平米1个车位。该标准目前是略高于德阳城区及成都周边县市的车位标准的。比如德阳主城区的标准为:住宅项目每100平米0.8个车位,综合性商业每100平米1个车位。我局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各个项目中车位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配套设施,从项目的方案设计到实施再到最后的竣工验收,对于车位未达到标准的项目均不予以通过。同时为了适应广汉城市的发展,缓解日益突出的停车供需矛盾,有必要对现状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进行调研分析,研判现状存在的问题,充分挖掘现有停车能力。同时,结合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借鉴国内外有关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成功经验,制定广汉市停车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成为当务之急。

根据20151216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的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和停车场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以及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要求,我市将启动《广汉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的编制工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立足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严格路内停车泊位管理,将停车泊位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明确居住区内停车位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错时停车,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与周边商业办公类建筑共享利用停车泊位,盘活存量停车资源。

对于提案提出我市两处地下停车场改建为商场,建议改回停车场的建议。我们将在《广汉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编制完成后,在规划指导下,根据周边需求进行落实。

 

 

广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7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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