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新金雁大桥从北区过桥后路口左转掉头和左转弯进行车辆分流的建议》第53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新金雁大桥(雒城大桥)自建成通车以来,我局交警大队一直对大桥的交通组织规划设计作为北区进入主城区的重要工作来调整和测试。但由于新金雁大桥的两端引道桥距连接道的间距非常短,存在短距离形成平面交叉路口(北接大同路与保定路形成交叉,南接韶山路与浏阳路形成交叉),车辆在行驶出大桥均必须通过两处交叉路口,南端方向两侧上下桥辅道也同样面临相同情况,造成车辆没有足够的距离进行车道变更和并道,而南端辅道进出车辆的变更通行方向设置(因是大桥下坡路段),不能设为直接通行进入横过掉头(在未进行中心隔离前,车辆在上下辅道掉头距离浏阳路口约20米处进行。据统计已发生多次事故,其中一起为两人死亡事故,且道路拥堵频繁发生)。
为避免短距离两次交叉通行和大桥引道下坡位置出现车辆交叉通行的交通安全隐患,目前这种车辆掉头通行设置是暂时的(但需要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城区韶山路改造后进行道路中心隔离后,对车辆掉头设置将以浏阳路口进行远端掉头方式设计,届时将大大保障新金雁大桥路口的通行畅通。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公安局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