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2-16     来源: 关于在中山大道与郑州路十字路口实施红绿灯交通管制的建议

刘礼芳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中山大道与郑州路十字路口实施红绿灯交通管制的建议》第52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2015年我市对中山大道改造,我局交警大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将中山大道打造成交通安全示范样板街,多次联合市政建设部门对中山大道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交通信号灯设置进行调研测试,特别是对中山大道郑州路口通行进行多次现场测试,也尝试采用交通信号灯调节通行,保障车辆人员安全畅通有序通过。但由于中山大道郑州路口距离中山大道佛山路口较近,一旦启用该路口交通信号灯调节通行,则造成中山大道佛山路口的交通拥挤导致该路口交通堵塞。因此,我局交警大队暂不能在中山大道郑州路口实施交通信号灯措施调节路口通行。

为保证市区最重要的主干道中山大道车辆通行,在行人横穿中山大道下穿隧道未建成之前,目前采用行人通行方式(利用佛山路信号灯调控进行横穿),这既保证畅通又保证行人交通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公安局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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